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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目录第九轮动态调整相关产品限价确认

news.PharmNet.com.cn 2023-12-27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目录第九轮动态调整的通知》(药采〔2023〕175号),依据企业申请及公示期申诉处理情况,现对申请备案交易目录转入集中交易目录产品限价开展确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企业(见附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数据库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耗材招标管理”下“动态调整管理-限价确认”模块,对涉及产品进行限价确认操作。
 
  二、如企业不同意相关产品限价(逾期未操作视为不同意限价处理),相应产品继续按备案交易目录管理。
 
  三、因同注册证同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前20位)被关联的集中交易目录产品,平台限价涉及变动的需同步确认。
 
  四、申报时“是否适用同证同码同限价”选择“否”且经专家论证确定适用同证同码同限价规则的产品、没有有效价格(即无省级平台挂网价和安徽省省、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产品均属无效申请,相关产品无需操作;申请由集中交易目录转入备案交易目录的产品无需操作。
 
  五、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12:00。
 
  咨询电话:0551-62634508,62657806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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