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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全国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试行)》

www.PharmNet.com.cn 2005-08-22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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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细菌性痢疾的监测工作,为制定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卫生部近日印发《全国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试行)》。
 
    《方案》提出开展全国常规监测和监测点监测。河南、上海、甘肃、黑龙江、福建、贵州、青海、安徽、北京和山西开展监测点监测,上述各省以县(区)为单位选择2个具代表性的监测点,其中农村点和城市点各1个。监测点要开展菌痢临床诊断病例准确性分析。《方案》还包括细菌性痢疾暴发疫情个案调查表、年细菌性痢疾粪便样本采样登记表、月细菌性痢疾病原分离结果报表、年细菌性痢疾菌株鉴定表、年细菌性痢疾菌株药敏结果记录表、季度细菌性痢疾菌株药敏结果汇总报表、年细菌性痢疾监测菌株登记表7个附表,痢疾暴发疫情调查、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药敏试验、菌种管理4个附件。
 
    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由志贺氏菌引起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该病不但发病率高,其中急性中毒型菌痢容易误诊,危及生命。病人和带菌者是菌痢的主要传染源,传播途径主要为粪-口传播,病后免疫力持续时间较短,不同型别菌株之间无交叉免疫,短时间内也可能再次发生感染。全球每年志贺氏菌感染人次估计为1.65亿。发达国家发病率约为1.8-6.5/10万。我国目前菌痢的发病率仍显著高于发达国家,1994-2003年的监测数据显示总体有逐年下降的趋势。菌痢的报告发病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高发病率地区主要是西藏、甘肃、北京、宁夏、贵州、天津、云南、新疆、青海。近十年每年死亡病例数在144例-521例之间。儿童和农民发病人数较多,0-10岁儿童占总发病数的40%以上,水和食物污染引起的暴发时有发生。
 
(转载自“卫生部政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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