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首页 - 医药招商 - 生意圈 - 医药搜索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医药研发 - 医药资源 - 中医药 - 百姓OTC - 医药人才 - 医药站点 - 保健品 - 器械设备 - 医药论坛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相关资讯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嘉兴一“接生婆”获刑11年

www.PharmNet.com.cn 2005-09-08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因非法行医而直接导致就诊人死亡的非法游医陈明花,近日被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是浙江省首次对非法行医施以如此严厉的处罚。
 
    经查,今年3月8日,居住在嘉兴城南街道长桥村的一名四川籍产妇即将分娩。经人介绍,一个名叫“王明英”的女“医生”被请进产妇家中帮忙接生。接生过程中,“王明英”错误地使用缩宫素,并在判断不正确、抢救设施不全的情况下,用刀片切开产妇腹部,造成胎儿死亡、产妇发生羊水栓塞。产妇家属不得不呼叫120急救车将产妇送到医院救治,产妇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根据调查情况认定,“接生婆”王明英的真实姓名是陈明花,52岁,她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涉嫌非法行医。
 
    2005年8月,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书认为,被告人陈明花为获取私利,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而为他人接生,属非法行医,且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赔偿原告民事诉讼、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近21万元。(邵丽杰 郭鑫妮 秦军)
 
(据“浙江日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对“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嘉兴一“接生婆”获刑11年...”发表评论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