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氏与吉利厄德公司了结“达菲”纠纷
www.PharmNet.com.cn 2005-11-18 字号:放大 正常
瑞士罗氏制药公司11月16日宣布,罗氏日前与美国吉利厄德生物科技公司达成一项协议,决定成立两个分别负责协调生产和销售抗流感药品“达菲”的共同委员会,从而结束了两家公司在生产和销售“达菲”问题上的纠纷。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吉利厄德公司同意,根据达“菲药”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每年向罗氏公司支付14%至22%的专利权使用费。吉利厄德公司2005年需向罗氏公司支付18%至19%的专利权使用费,而罗氏公司则需支付给对方6250万美元的拖欠款。
今年6月,吉利厄德公司与罗氏公司因在经营“达菲”问题上产生纠纷,中止了双方1996年签订的一项合作协议。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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