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维C等21种药品试点出厂环节定价
www.PharmNet.com.cn 2005-12-15 字号:放大 正常
为从源头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维生素C等21种药品进行从出厂环节制定价格试点。
记者14日从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了解到,纳入试点范围的品种,为国家定价目录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维生素及矿物质类缺乏症用药。试点药品将从目前制定公布最高零售价格,改为制定公布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这21种药品是: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2、维生素D3、β—胡萝卜素、复合维生素B、水溶性多种维生素、脂溶性多种维生素、干酵母、烟酸、烟酰胺、葡萄糖酸钙、氯化钙、碳酸钙、维生素D3碳酸钙、硒酵母、混合微量元素。
发展改革委通知说,生产企业可低于规定的最高出厂价格供应药品。生产企业降低出厂价格后,零售单位的实际零售价格要相应降低。具体零售价格不得超过按生产企业实际出厂价格顺加对应档次流通差价率计算的价格水平。(记者刘铮)
(转载自“新华网”)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 相关报道
-
- 药价下调实施如何? 调查:400降价药医院9成没有 (2005-12-07)
- 药交会缘何讳谈药价? (2005-12-07)
- 记者暗访:药品交易会为何闭口不谈“药价” (2005-12-05)
- 专家:“医药分家”才是药价虚高的“克星” (2005-11-28)
- 挑战药价虚高 武汉首现“药品团购” (2005-11-24)
- 对“国家发改委对维C等21种药品试点出厂环节定价...”发表评论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