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不要歧视慢性乙肝病人
www.PharmNet.com.cn 2006-03-18 字号:放大 正常
“我们不要把慢性乙型肝炎视为洪水猛兽,更不要把慢性乙肝病人看作异类。当他们的病情处于稳定期时,可以正常工作;当他们接受了正规的抗病毒治疗病毒转阴时,不仅可以正常工作,而且没有传染性。我们有什么理由,让这些肉体上已经受到伤害的人们心灵再饱受创伤呢?”
在3月18日全国爱肝日到来之际,上海市感染病学会副主任委员缪晓辉教授呼吁社会不要歧视慢性乙肝病人。他以自己的工作经历为例说:“即使是我们这些成天和肝炎、肝硬化打交道的医务人员,有时甚至是被消化道出血病人喷出的血溅到脸上,迄今也没有患上乙肝。目前还没有可靠的证据表明,成天与乙肝病人接触的医务人员慢性乙肝的发病率明显高于普通人。”
据专家估计,我国慢性乙肝病人有近3000万,全国有1亿多的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人群如此庞大,但在生活中歧视他们的现象却屡见不鲜。且不说在就业、入学、考公务员上的歧视,即使是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夫妻、热恋中的情侣,因为乙肝而分手的也不在少数。
缪晓辉教授表示,慢性乙肝病人遭到社会歧视其根源是人们对慢性乙肝认识不足,尤其是对“慢性乙肝的感染途径”“感染乙肝病毒和患乙肝两者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这两个问题不甚了解。
在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慢性乙肝预防和治疗的最权威专业性文件《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已经明确写道:“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乙型肝炎病毒。经吸血昆虫(蚊、臭虫等)传播未被证实。”
现代医学研究还发现,是否患传染病不仅取决于病原体本身,人的遗传背景也起着很大作用。即使被乙肝病毒感染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转变为慢性乙肝。我国人群中后天感染了乙肝病毒并成为慢性携带者的只占所有携带者的不足20%,且大多数是通过母婴传播的,超过80%。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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