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首页 - 医药招商 - 生意圈 - 医药搜索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医药研发 - 医药资源 - 中医药 - 百姓OTC - 医药人才 - 医药站点 - 保健品 - 器械设备 - 医药论坛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招商快讯

业务员要给“好处”,药店营业员咋办

www.PharmNet.com.cn 2006-06-27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1.缘起:我该怎么办?
 
    一天,刚从湖北来广东上班没几个月的药师阿伟向我讲述了他遇到的一件事情。一些药厂的业务代表为了让药店多销售自己的产品,采用“最直接的终端拦截方式”,把拦截计划实施在药店营业员身上。他们以送礼品、请旅游、给回扣等方式,请求“关照”。而营业员们也是“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大都会以不同形式“回报”。阿伟在湖北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刚开始时,他婉言拒绝了。可有同事劝他“别太清高”,厂家业务员给他开出的筹码也在不断“升级”。在“威逼利诱”下,阿伟终于低下了头。
 
    “大家都收礼而你不收,时间长了,你会发现自己成了另类:同事在背后指指点点,甚至给你脸色看、小鞋穿。有多少人能经受得住这样的孤立?”谈到此,阿伟一脸茫然。
 
    或许是经受不住良心的谴责,过了一段时间后,阿伟选择了逃离——来到广东,希望借改变环境来逃避现实。岂料,上述故事又在广东重演。到底该怎样做,他感到迷茫。
 
    笔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这种现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而药店营业员对收受“好处”这种现象的看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2.观点:
 
    营业员邓女士:“自我保护”可以理解
 
    如果我处在阿伟这种环境下,我肯定会收。因为阿伟又不是主动向厂家业务员索要“好处”的。何况这只是迫于环境,对收受“好处”这种行为的随波逐流而已。自己也犯不着因此被别人视为“另类”,“被熟悉的同事在背后指指点点”。如果他在这个互相协作的工作环境里过于“清高”,将无法立足。试想,如果他不融入到这个“和谐”的圈子里,谈何做好本职工作?所以,我认为即便是违心,他也应该从众,收受业务员的“好处”。因为收了这种“好处”既不得罪同事,又令业务员满意,更重要的是自己不会受到伤害。这种做法只能看成是一种被迫的自我保护行为。
 
    顾客王小姐:收了“好处”别强买强卖
 
    从本质上来看,阿伟是善良的。虽然出于从众心理收受过“好处”,但也是可理解的,毕竟他不是主动、有意收“好处”的。问题是他必须坚守一个原则,那就是在收受业务员的“好处”后,不能强买强卖,在推荐药品时一定要合理荐药。如果他这样做了,我们可以原谅他。我们可设身处地为他想一想,收受“好处”虽然不对,但其实也是违背他自己的意愿,他也是环境的牺牲品。
 
    店长高先生:再难也不能放弃职业操守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陈毅老总这话说得千真万确。如果阿伟仅仅迫于工作环境的压力就放弃原则和职业操守,走向堕落,那就太不值得了,最终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届时他将一点都不值得同情。面对营业员某些不检点行为,他为了明哲保身,不受同事的排挤而委曲求全,甚至同流合污,给药店和顾客带来了损失,这本身就是妥协、纵容行为。幸运的是,后来他良心发现,采取了逃避的态度,但残酷的现实又让他不得不重新面对事实。如果换了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屈服并会与之展开斗争,至少会向领导举报。
 
    执业药师李小姐:药师形象不容玷污
 
    作为药师,他的职责除了加强规范药品管理,提供药学专业服务,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外,还要保持良好的自我形象,注重提高员工素质,提升药店的形象。在这一点上,阿伟的修养明显不够,他没有以一个药师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身处收受“好处”这种环境中,产生了畏难情绪,只考虑自己的处境而放弃了斗争,这不像是一名合格药师的行为。
 
    3.对策:
 
    个体药店老板陈女士:既不违反原则又成人之美
 
    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拒绝。如果碍于情面收下了,也不能受控于业务员,去为这种蝇头小利而做出对人民健康不负责任的事。当然,最好是将“好处”上交领导,并说明情况。这样做也许会得罪一些人,因此需要有一定的勇气。我曾经历过类似拒收“好处”的事——2001年,我在一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当药师,有一个厂家的业务员看见我卖药确实有一套,他的药很多都是经过我的手卖出去的,便私下找到我,请求我帮他推荐药品,并许诺给予我不菲的回扣。一开始我就谢绝了,但他无论如何都要表示谢意,我就让他买了一台饮水机放在药店,供顾客使用。这样处理,既不让人家好意落空,又方便了顾客。后来这个业务员成了我的好朋友,现在我出来自己开药店,他还经常拉一些做业务的朋友来关照我的生意。
 
    药师安先生:不能助长不良风气
 
    虽然大部分营业员不会主动向厂家业务员索要“好处”,但有些业务员为了“上量”,不惜使用经济手段,这无形中让有的营业员养成了收受“好处”的习惯。而业务员之间又互递信息,这个时候,业务员“表示”的分量和性质也就发生了改变,因此形成、助长了药店营业员收“好处”这种不协调行为的延伸。面对业务员给的“好处”,我的做法是尽量婉言谢绝,对某些确实有心表达感谢之情的,我有时也会接受他们的邀请,出去吃个饭。但我首先声明,不会因此给其额外“关照”。事实上,我一直都坚守这一原则,在合理荐药方面从不越“雷池”一步。
 
    4.点评: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营业员素质
 
    在一线工作中,药店营业员通常会碰到一些业务员给“好处”之类的诱惑。在这种环境下,营业员既要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必须坚守原则,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对此,仅仅强调营业员的思想觉悟、职业操守和道德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奢望每个营业员都能自律也是不现实的。
 
    建立健全一种健康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净化药店经营环境,使营业员受到制度的约束,增强抵制“好处”的“免疫力”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应借助这个机制,建立一种良性、纯洁的经营环境,让“本质好”的营业员更容易继续保持和发扬好品格,让“本质”不那么高尚的营业员在这样的环境里有所收敛。如果不注重这种机制的建设而一味放任自流,势必给药店的健康发展带来损害。
 
    当然,制度固然重要,它可以阻止营业员收受“好处”,但它的执行却和营业员的个人修养密不可分,所以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药店更要加强对员工素质的培养和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营业员素质教育也是十分必要的。(作者:钟胜群)
 
(转载自《中国医药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对“业务员要给“好处”,药店营业员咋办...”发表评论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