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印发
近日,卫生部印发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旨在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简称”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预案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人禽流感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提出,各省(区、市)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此后发生的病例由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诊断,同时报卫生部备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辖区内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卫生部报告。省级专家组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按照《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进行诊断或排除。有条件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人禽流感病例实验室检测工作;不能开展检测的要及时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检测出的所有阳性标本全部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检测;检测阴性的标本,卫生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需要的,也要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卫生部负责向有关部门、国际组织、有关国家、港澳台地区通报并向社会发布人禽流感疫情信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人禽流感疫情信息。预案要求,各地应根据有无发现动物或人禽流感疫情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预案还包括《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监测方案》、《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人禽流感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等附件。
(转载自“卫生部政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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