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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二级以上医院用药要列“排行榜”

www.PharmNet.com.cn 2006-08-10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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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卫生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要将每月使用金额排名前50位的西药列出“排行榜”。
 
    贵州省卫生厅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要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要求。综合医院要把药品收入控制在业务收入的45%以内,专科医院要把药品收入控制在业务收入的50%以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动态的监督检查的力度。同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仅要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提出临床经验用药方案,还要对每月使用金额排名前50位的西药(尤其是抗菌药物)和前10位的中成药、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列出清单。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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