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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医保的血液透析患者可“报销”85%

www.PharmNet.com.cn 2006-08-11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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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医疗保险局了解到:从8月7日起,牡丹江市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血液透析患者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由70%提高到85%,这样可使患者个人年支出平均减少9200元。
 
    据了解,牡丹江市区目前共有121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血液透析病人,在市内9家医院治疗。过去,这些患者一年要自掏“腰包”1.5万元以上。
 
    为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8月1日,牡丹江市出台了《牡丹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血液透析患者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血液透析标准每人每次340元,患者个人负担比例由30%降至15%;同时将血液大生化检验等4项常规检验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范围,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85%的检查费用。
 
    血液透析患者在指定药店购买血液透析特殊用药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也将为其支付65%的费用。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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