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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安全五举措 药品分类四大招

www.PharmNet.com.cn 2006-09-08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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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年7月底,汕尾市现有镇以上零售药店551家,其中已有545家通过GSP认证;村级药店701家,药品供应网覆盖率达92.8%,基本解决本市农村群众购药难问题;另外,如深圳海王星辰、养和医药连锁等外来连锁品牌陆续进入汕尾市场……”日前,汕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汕尾局)副局长颜伦图向记者介绍汕尾药品零售市场时说。
 
    五项措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地处粤东南沿海的汕尾市,全市陆地总面积5271平方公里,人口310万。据介绍,为确保本地区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与方便,汕尾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2.打破开设零售药店的距离限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放开经营,鼓励符合条件者和外来连锁企业在本地区开办零售药店,促进地区医药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3.严格新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审批,严把准入机制;
 
    4.严格按照“程序不减少、标准不降低、时间不推移”的原则,对当地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认证,促进企业规范化经营;
 
    5.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开展日常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规范零售药店药品购销行为,加强对药品流通、储存等各个环节的检查,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
 
    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为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汕尾局近几年来做了不少工作:
 
    1.为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该局多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其中包括3场药品分类管理现场宣传活动;
 
    2.召开由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药品分类管理动员大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规定,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
 
    3.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帮、促”,发放“处方药销售登记册”,主动上门进行指导,协助药店将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等进行分类陈列摆放,解决药店在实施药品分类工作中碰到的问题;
 
    4.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药品分类工作情况开展日常检查,检查中发现未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现场责令其进行整改。
 
(转载自《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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