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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监部门将干预过度使用抗菌药

www.PharmNet.com.cn 2006-09-12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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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吉林省各级药监部门将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据悉,吉林省自9月起,各级药监部门将以注射剂生产企业(包括医疗机构制剂室)、近两年国家和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有不合格记录的企业和近期有群众举报的企业、配制降糖类、抗类风湿类、补肾类制剂的医疗机构制剂室为对象,检查其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从业人员资质等情况。违规企业将被依法收回GMP证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另外,吉林省将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指导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对化学药品注射剂、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重点监测,及时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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