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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重申抗疟用药原则

www.PharmNet.com.cn 2006-12-29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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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桑尼亚卫生和福利开发部长戴维·姆瓦基乌萨日前接受本地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目前国际上不乏抗疟药物和疫苗,但坦桑尼亚仍将坚持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抗疟规范及国际用药原则。
 
    姆瓦基乌萨表示,首先,坦桑尼亚将遵照世界卫生组织使用其推荐的复方青蒿素类药物治疗疟疾患者的一线用药规范;其次,坦桑尼亚将以可获得、可靠、可支付得起、可提供就业机会的原则引进国外开发研制的治疗疟疾的药物。
 
    姆瓦基乌萨解释说,目前在坦桑尼亚市场上,不少国家制造的不同品牌的青蒿素类药物随处可见,零售价格也不统一,然而符合世界卫生组织规范的复方类药物却只有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ARTECOM一种。
 
    在坦桑尼亚销售药物必须经过在坦桑尼亚食品药品管理局注册和在本地做临床实验等必需的步骤,但是不少在坦桑尼亚销售的单方青蒿素类药物并未经过这两个主要步骤来获取销售资格,而且它们已经在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淘汰范围内。
 
    姆瓦基乌萨还表示,坦桑尼亚欢迎外国与坦桑尼亚合作开发研制新的抗疟疾药物和疫苗,但所有这些合作必须以坦桑尼亚民众的利益为重,必须符合坦桑尼亚政府的要求。
 
    坦桑尼亚政府已经开始清理整顿本地药品市场并启动了常用药品国产化行动,准备通过自产或者合作生产,把常用药品的国产化率从目前的不到20%提高到2016年的60%左右。
 
    坦桑尼亚政府原准备利用授援国的赠款向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公司购买复方青蒿素类药物,但是为体现可获得、可靠、可支付得起和可提供就业机会的原则,坦桑尼亚也开始寻求抗疟药物生产的本地化。
 
    坦桑尼亚目前已经通过坦中联合制药厂(中国、坦桑尼亚合资企业)开始青蒿素药品的试生产,同时正在与德国和印度等国家进行在坦桑尼亚生产青蒿素药品的合作谈判。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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