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要求确保节假日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重点区域、环节要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预先做好分析、排查、预案制定等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节假日期间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食品监管要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尤其对“陈化粮”“地沟油”“工业盐”等非食用原料的监管,采取联合行动,集中治理;药品监管要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旅游城市和景区的市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经营活动,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地政府的部署和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应急机制运转有序。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岗位必须是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确保通讯通畅,报告及时。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离开辖区。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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