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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发布河豚中毒预警 不认识的鱼别吃

www.PharmNet.com.cn 2007-02-08 医药网 字号:放大 正常
    河南郑州市许多高档饭店,都有河豚这道招牌菜。该省卫生厅昨日专门发出中毒预警,请大家不要再吃河豚了:广东省已经有5人因食用河豚中毒死亡。
 
    河豚在中国各大海区都有分布,个别品种已进入江河产卵繁殖。
 
    河豚的特征是: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有明显的门牙上下各两枚;在不利环境下腹部能鼓气。河豚有剧毒,中毒之后发病急,死亡率高(40%~60%),对人们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河豚是不能流入市场的。河南省也明确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河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加工食用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工生产“盐腌河豚鱼干”。除此之外,其他河豚制品(包括去毒鲜河豚制品)一律禁止生产经营。
 
    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负责人表示,内地对河豚不够了解,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为了尝鲜,购买、食用未见过或未吃过的鱼。该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也将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河豚流入市场,一旦发现擅自生产经营鲜河豚的违法行为,将予以重处。(连惠燕)


 
(转载自《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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