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调整354种药品限价
辽宁省物价局要求,从近日开始,全省医疗机构对治疗心脑血管病等10类354种药品执行最高零售限价。
这次执行最高零售限价的354种药品包括1768个规格的GMP标准药品以及333个规格的专利、原研及单独定价药品,共2101个规格。其中不仅涉及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普通胰岛素注射剂、苯巴比妥等GMP标准的常用药品,还包括一些原研药品。据称,这是辽宁省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药价调整。
虽然,此次制定的是2101个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但是,其中70%的品种属下调价格,平均降价幅度20%,最大降幅85%,降价金额约70亿元。
辽宁省物价局要求,省内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在不突破本次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其药品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黎藜)
(转载自《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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