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处方字迹潦草 电子处方让患者“喜忧参半”
卫生部3月12日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对医院和医生开处方做了一些相应的规定。当天,记者走访了沈阳的一些医院,发现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沈阳医院的处方现在还有很多地方不规范。沈阳市卫生管理部门和医院都表示,在短期内要进行改进,在5月1日前达到卫生部要求标准。
电子处方有喜有忧
记者在中国医大盛京医院跟踪了一位患者看病的全过程。该患者因支气管哮喘到该院看病。患者挂号后,到一位呼吸科医生处看病,经询问病史及做了相关的检查后,医生书写了病志,然后通过电脑点击,给该患者开了药后,告诉患者家属拿着挂号票到交款处交款。交款处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脑传递过来的信息给患者划价、收款。此时,药局也收到了电脑信息,为患者准备好了药品。该家属在拿到药品后,得到了相应的收据和写着药品名和单价的单据。但是,整个过程,患者是在拿到药品之后才拿到处方的。在辽宁省人民医院,记者也看到了基本相同的程序。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这种电子处方,大部分患者表示欢迎,因为缩短了取药排队的时间。但也有患者表示:“取药前拿不到医生的处方,也不知道医生究竟开的是什么药,因此,只能在医院取药,限制了我们去药房买药。”
盛京医院药剂科主任菅凌燕介绍,医院实行电子处方后,减少了划价等许多程序,改变了患者取药要排三次长队的现象,为患者节约了很多时间。但是,现行的电子处方还不够完善,并表示:“我们已经开始筹划如何改进,改进后如果患者需要在取药前拿到处方,医院随时可以打印,患者可以选择是在医院取药还是到药房去买药。”
辽宁省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会在5月1日前达到国家要求。
手写处方仍然字迹潦草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无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处方书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记者接着走访了部分市、区级医院,在这些医院中,大部分应用的还是手写处方。但是有些处方仍然是字迹潦草,也有的处方有涂改现象。
一位患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还是比较习惯传统的手写处方,“计算机开药弄不懂,弄不明白,取药后还要回来问医生。”
两种处方都将改进
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处方管理办法》还没有正式下达。在接到正式文件后,卫生局会在仔细研究后,并以最短的时间,将文件发放到相关医疗机构。对于已经进入“计算机处方时代的医院”和“延续手写处方的医院”,会有两种不同的改动方案。届时,卫生局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卫生部的要求。
(转载自《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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