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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河豚鱼安全预警通告

www.PharmNet.com.cn 2007-03-17 医药网 字号:放大 正常
    近期河豚鱼正处于性成熟期,此时河豚鱼毒性最强,春季最易发生食用河豚鱼中毒事件,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食品安全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出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1、学校、企业等各类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严禁供应和食用河豚鱼。
 
    2广大群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渔民不能随意丢弃河豚鱼;在沿海地区特别是在海滩附近不要拣食废弃的鱼;不要到路边或市场上买不认识的鱼类。
 
    3消费者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河豚鱼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301。
 
    河豚鱼在我国各大海区及长江中下游均有出产,是一种味道鲜美但含有剧毒的鱼类。河豚鱼的特征是:身体浑圆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有明显的上下两枚门牙。
 
    浙江省每年均有因误食河豚鱼导致中毒死亡事件的发生。河豚鱼中毒的特点是:发病急速而剧烈,一般在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即发病,初期感觉全身不适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症状。
 
    河豚鱼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救治发现有人误食河豚鱼后可用手指、筷子刺激咽后壁诱导催吐并尽快送医院催吐、洗胃和导泻及早排除体内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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