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颌面部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口腔感染主要为口腔正常菌群和某些致病菌(如厌氧菌、草绿色链球菌和白念珠菌等)的混合感染。包括牙齿周围组织感染,如牙周炎、冠周炎、急性根尖周围炎(牙槽脓肿)、干槽症(拔牙后感染)、急性牙周脓肿等,以及口腔黏膜白念珠菌感染。
【治疗原则】
1. 以局部治疗为主,如清除牙石、菌斑,冲洗局部,切开引流清除感染的牙髓等,并注意口腔卫生,抗菌治疗为辅助治疗。
2. 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者或患有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在进行牙周病、牙体病治疗前后可短期口服抗菌药物3~7天。
3. 必要时可局部使用抗菌制剂。
【病原治疗】见表4.20。
表4.20 口腔感染的病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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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感染 |
宜选药物 |
可选药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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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周炎,冠周炎 |
阿莫西林,甲硝唑 |
乙酰螺旋霉素,交沙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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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根尖周围炎 |
同上 |
大环内酯类,克林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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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槽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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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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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牙周脓肿 |
阿莫西林,甲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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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黏膜白念珠菌感染 |
制霉菌素局部应用 |
氟康唑 |
去除有关易感因素(如用广谱抗生素),治疗被念珠菌污染的残根、牙石、菌斑等 |
颌面部感染包括面部疖、痈、口腔颌面部蜂窝织炎、急性化脓性颌骨骨髓炎、婴幼儿上颌骨骨髓炎等。主要的病原菌有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肠杆菌科细菌,或消化链球菌、普雷沃菌、梭杆菌等厌氧菌;偶有铜绿假单胞菌等。
【治疗原则】
1. 尽早进行血液和脓液的病原微生物检查和药敏试验。
2. 根据感染的来源和临床表现等推断可能的病原菌,立即开始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3. 联合应用抗需氧菌和抗厌氧菌药物。初始治疗宜静脉给药;病情明显好转后可改肌注或口服。
4. 获知病原菌及药敏试验结果后,结合经验治疗的效果调整用药。
5. 及时进行脓液引流,感染控制后给予局部处理。
【病原治疗】 见表4.21
表4.21 颌面部感染的病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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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 |
宜选药物 |
可选药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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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葡菌
甲氧西林敏感 |
苯唑西林,氯唑西林 |
第一代头孢菌素,克林霉素,红霉素 |
面部疖、痈严禁局部挤压和热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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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西林耐药 |
万古(去甲万古)霉素±磷霉素 |
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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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血性链球菌 |
青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林 |
第一代头孢菌素,红霉素,克林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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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杆菌科细菌 |
第二代或第三代头孢菌素 |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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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氧菌 |
克林霉素,甲硝唑 |
氨苄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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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绿假单胞菌 |
具有抗铜绿假单胞菌作用的头孢菌素 |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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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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