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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过期药回收八成处方药 最早过期药距今40年

www.PharmNet.com.cn 2007-04-05 医药网 字号:放大 正常
    记者4日上午从京城几家知名药店和药厂了解到,前不久举行的一次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所收集的旧药,八成以上为处方药,且几乎都没有开过封,许多药品生产年代十分久远,最早的产自1967年。
 
    据悉,广州白云山和黄中药此次同时在全国42个城市开展回收活动,共收到家庭过期药品超过100吨。其中,仅北京地区就回收近3吨,而老百姓大药房回收量也超过2吨。
 
    北京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范志雄告诉记者,此次在北京回收的过期药中,80%以上为处方药。其中,心脑血管类的药品占到四成,还有三成多为治疗胃肠道疾病的药品,其他两成多为抗生素类药品,而且从市民手中回收上来的过期药品,几乎全部从未开过封。
 
    回收上来的过期药中,有很多药品现在早就不生产了。老百姓大药房企划部经理黄蛟龙说,此次回收的最早的药品居然是1970年产的藿香正气丸。而和黄中药在全国回收的过期药品中,最早的是1967年生产的复方丹参片,距今已40年。
 
    为了倡导并方便市民将过期药品交到指定药店,市药监局为本市的每家药店都配了过期药品回收箱。这种回收箱高约1米,顶上有一个口,四周都是密封的,只可以往里装,无法打开。回收箱装满后,药店可以通知药监部门来回收。
 
    市药监局一位负责人强调,过期药品可以交药监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销毁。如果药店或药厂自行销毁,则必须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家庭过期药品多 透视开药不合理
 
    采访中,老百姓大药房范志雄总经理坦言自己的感受:“此次回收的过期药品中,八成以上为处方药,这说明医生在给患者开药时,存在一次开药量过大、种类过多的情况。”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我国尚无过期药品回收的强制性规定,目前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一是靠药监部门广泛宣传,引导;另外一种途径就是部分药店和药厂采取的企业行动。
 
(转载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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