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首页 - 医药招商 - 生意圈 - 医药搜索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医药研发 - 医药资源 - 中医药 - 百姓OTC - 医药人才 - 医药站点 - 保健品 - 器械设备 - 医药论坛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疗器械

四川省规范家用治疗康复类医疗器械促销行为

www.PharmNet.com.cn 2007-04-20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近年来,一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较多地采用了以现场体验或试用的促销方式销售家用治疗康复类医疗器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不断接到要求规范此类销售行为的相关投诉。鉴于家用治疗康复类医疗器械都具有相应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使用不当将会给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为规范经营此类医疗器械产品单位的经营行为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2007年4月16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审查的补充意见》。
 
    特对《四川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做出补充规定:设置现场体验或试用此类医疗器械产品场所的经营单位含零售门店)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在现场体验或试用场所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学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体验或试用专职指导技师,该指导技师应熟悉所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和性能;现场体验或试用指导技师负责对体验或试用的患者适用症及禁忌症进行筛选和鉴别,并指导体验者正确使用该类医疗器械;设置现场体验或试用此类医疗器械产品场所的经营单位含零售门店)必须建立健全体验或试用的患者试用档案和记录;对于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现场体验或试用等方式销售此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单位,必须在2007年7月1日前完成现场体验或试用指导技师的配备。
 
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对“四川省规范家用治疗康复类医疗器械促销行为...”发表评论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