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相关资讯

七部门要求严查非法医疗美容及非法广告

www.PharmNet.com.cn 2007-04-26 医药网 字号:放大 正常
    昨天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并将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等纳入工作重点。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与军队武警的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打着军队、武警、中医幌子误导、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活动;坚决打击打着医学科研幌子非法行医、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出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各级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以及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强调,对至今仍未彻底清理出租承包、甚至采用欺骗隐瞒方式开展出租承包活动的公立医院负责人,一经发现,即予免职,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此外,各地卫生、中医药、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涉医科研机构等机构的设置审批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对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诊疗项目要坚决予以清理。
 
(转载自《新京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