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行业动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角膜接触镜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管

www.PharmNet.com.cn 2007-04-27 医药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浙江省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的零售许可集中发证工作目前已全部结束,集中发证企业数为1020家。为巩固成效,进一步规范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经营秩序,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角膜接触镜经营许可及日常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该类产品的经营许可和市场监管的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已取证的经营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有无擅自降低经营条件扩大经营范围虚假宣传以及经营无证或过期失效产品等违规情况。对未经许可仍经营该类产品的要加强监督检查并逐步加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通知》强调要运用多种载体引导消费者到已取证的企业购买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产品维护其合法权益。
 
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