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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www.PharmNet.com.cn 2007-04-30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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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司发布了《关于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市函[2007]4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07年5月1日起,在国家局网站公布“全国《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全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以方便查询。为近一步完善“全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5月1日起公众用户可以在国家局外网http://www.sfda.gov.cn)基础数据查询单元查询全国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省局可以在国家局专网http://10.64.1.22/data)查询全国药品批发、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企业基本信息查看全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二、为解决部分省(区、市)药监部门自行建设的行政审批系统与国家局数据库连接问题国家局将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库接口标准”制定工作,该接口标准将作为地方局政务系统与国家局基础数据库联通的标准。有关省(区、市)药监部门要按照该接口标准开发与国家局数据库联通的程序。

    三、国家局将在2007年9月底前,完成对2004年开发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的改造工作。目前正在使用该系统进行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的省(区、市)药监部门可以继续在本地服务器上开展工作,2007年10月1日后统一登陆国家局专网地址(http://10.64.1.22)开展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并在2007年9月15日前将本地服务器数据发给国家局。从2007年10月1日起,国家局将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维护。

    四在国家局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进行改造期间,各地不能使用04版“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继续工作的,要通过2007年3月6日国家局下发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数据收集软件”,于每月15日前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医药网整理,严禁转载;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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