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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开启啤酒瓶不可用牙咬

www.PharmNet.com.cn 2007-05-24 医药网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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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将至,饮用啤酒消暑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为防范啤酒瓶爆炸而致消费者受伤事件的发生,省工商局昨日发布消费警示,在啤酒消费过程中,要掌握啤酒购买、存贮和饮用过程中的常识,以防啤酒瓶爆炸造成的伤害。
 
    (一)购买时要仔细观察。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应注意酒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啤酒瓶瓶底以上2厘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并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生产日期等标志;还要注意酒瓶是否超过了2年,应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不要购买捆扎啤酒和非“B”瓶装啤酒。
 
    (二)存贮时要注意环境。啤酒应保存在避光、低温的地方,以5℃~25℃为宜,尽量避免放在阳台上受阳光照晒或放在厨房里受高温烘烤。
 
    (三)注意开瓶方式。用牙咬、手拍、筷子撬等不正确的方法开启啤酒瓶,极容易导致酒瓶受损从而发生爆炸。
 
    (四)如果遇到啤酒因自身质量问题发生爆炸,应当尽快与经销商或啤酒生产厂家协商解决,得不到解决可以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消费者发现市场上有销售捆扎啤酒和非“B”瓶装啤酒的,可以拨打“12315”电话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转载自《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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