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防伪警示

“金丝美容”谎言被戳穿 杭州消费者获退全部费用

www.PharmNet.com.cn 2007-06-06 医药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浙江杭州一名女子王某花费30万元在一家美容院实施了金丝植入术,但不久她便得知,市场上销售使用的所谓美容金丝都属于无证产品,于是她要求美容公司的老板退还其费用。经过一场官司,近日王某最终讨回了这笔巨款。
 
    现年46岁的王某在2005年11月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杭州奥姿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和斌,并在杨和斌的推荐下决定实施“金丝美容”手术。此后,王某分3次将总计30.6万元支付给奥姿公司与杨和斌,并接受了脸部和颈部的金丝植入术。
 
    2006年5月间王某从当地媒体上得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称未曾审批过美容金丝类产品市场上销售使用的产品属于无证产品。为此王某找到杨和斌理论,杨和斌便出具一份便条,承认收到王某30.6万元用于金丝植入,同时承诺愿承担王某因此而引起的任何不良后果,并作出赔偿。
 
    此后不久,王某便以双方签订的美容合同违反法律为由,将杨和斌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美容费用30.6万元。而杨和斌则认为,当初的美容合同是王某与广州康俪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自己只是康俪尔公司的一个业务员,因此请求法院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杨和斌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王某被实施“金丝美容”手术以及交纳费用的过程中,都按照杨和斌的要求和安排履行。事后,杨和斌还书面承诺,表示愿承担不良后果并作出赔偿。因此,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已经建立。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杨和斌未能证明他为王某提供的美容金丝为合法产品,也未能证明自己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以从事美容金丝植入手术。因此,杨和斌提供的美容金丝和实施的手术都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建立的服务合同关系无效。最后,法院判决杨和斌将收取的30.6万元费用返还给王某。
 
转载自“新华网”)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