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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市场专项整治

www.PharmNet.com.cn 2007-06-07 医药网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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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5月30日根据四川省省长蒋巨峰的批示四川省委宣传部召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以及省级、市级的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召开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会议就整治违法广告作出具体部署。
 
    会上,四川省委宣传部负责人对新闻媒体作出了5条具体要求:一是媒体要强化内部的管理,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要严格内部广告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员制度,不得发布虚假违法的广告;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不得以人物专访、专家患者形象、新闻报道等方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四是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证明文件的核查对照,严格按照广告审批内容发布,不得擅自篡改广告内容,严禁在大众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不得含有有效率和治愈率,禁止使用绝对化的断言和保证。五是严格媒体广告责任追究制。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媒体负责人的责任。
 
    参加会议的各新闻媒体的负责人在会上提出了各自的整改措施。一些媒体制定了《药品广告分级管理方案》,对报社发布的药品广告实行分级管理。媒体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好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做到守法经营,不再发布虚假广告
 
    2007年,12家四川省违法广告整治联席成员单位表示将紧密协作,建立了《四川省违法广告公告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违法广告的监督作用,探索建立广告监管的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将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定期召开工作协调通报会,及时分析研究通报违法广告的特点规律和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商有效的整治方案和工作对策,使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得到有力的打击和查处推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根本好转。
 
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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