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老一小”医保启动 患大病老人孩子仍可参保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北京市150万城镇户口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和30万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分别从9月1日和10月1日起就能享受到看病报销的待遇。即使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前已经住院或者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也可以参保。
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险老年人就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缴费标准】
老人年缴300元学生年缴50元
10月1日起,北京市尚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300元后,超出130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7万元。
从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城镇户口家庭的学生和婴幼儿只需每人每年缴纳50元,超出65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7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17万元。参保人员可以现金或银行代扣形式缴纳
【参保范围】
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可参保
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均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也都可以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参保方式】
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
城镇老年人的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老人需要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这样,从次年的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了。
如果您当年刚好符合参保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那么在过生日后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就可以享受当年的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由于今年的特殊性,所以缴费一年可以享受到15个月的待遇。”据了解,今年城镇老年人只要在9月30日前缴费,10月1日就能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待遇,“其间衔接的三个月缴费由政府出钱。”
学生儿童以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本校在册学生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缴费期限是,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前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
对于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由家长带着参保人员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提醒参保人员的是,如果超过办理参保缴费期限的,将不再办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
【报销待遇】
超起付标准按相应比例报销
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的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开始往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医疗费超过这起付金额的,按60%的比例报销,其余40%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限额为7万元。
例如:某城镇老年人第一次住院费花了5万元,那么可以报销的金额是:(50000-1300)×60%=29220元。
学生及婴幼儿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当医疗费用超过该金额以上的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其余30%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7万元。
例如:如果一个参保孩子患病住院花费了10万元,那么可报销的金额为:(100000-650)×70%=69545元
【医院选择】
100多家医疗机构可直接就医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按照“就近就医”原则,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另外,还可以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100多家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和16家A类医院直接就医,参保后的儿童可直接到定点儿童医院就医。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北京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和《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医,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政策解析】
答疑1:如何在异地就医和报销?
可选2家外地县级以上定点医院
北京市城镇老年人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以及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居住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北京市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待遇按照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规定执行。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此外,北京市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在外埠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发生符合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答疑2:外地户籍学生可以参加北京市大病医保吗?
父母持“绿卡”子女也可参保
对于符合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北京市城镇户籍的六类学生,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其中对于北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提交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就可以了;对于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提交父?母 的北京市户口簿及北京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 关系证明。
此外,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 子女,分别提交相关证件后也都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大病医保。
另外,考虑到参保的公平性,此次规定对于具有北京市农业户籍且在各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答疑3:正在患病的老人孩子此次能参保吗?
参保前的医疗费用结清就可以
与商业保险不同,即使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前已经住院或者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也可以参保,只是把参保前的医疗费用结清就可以了。
据了解,此次“一老一小”医疗保险的原则为“保大病”,主要解决城镇老年人、学生及婴幼儿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此外,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也被纳入报销范围。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到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据介绍,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学生儿童的缴费年限也不计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结算年度内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将不再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答疑4:低保者有何特殊优惠待遇吗?
符合条件的可免缴医保费用
目前北京市低保人员约有20多万人。其中符合条件的老人和孩子,可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用。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在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享受公费医疗的,在未进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前,暂继续执行公费医疗制度,待遇标准不变
【相关链接】
本项医疗保险政府年补四亿
据悉,政府每年将拿出4亿元补贴这项大病医疗保险。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目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已突破700万,参保的城镇职工和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约占全市城镇户籍人口的75%
今秋医保覆盖95%城镇人口
今秋将启动的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人和大中小学生及婴幼儿的参保工作,这“一老一小”两部分人群约占全市城镇户籍总人口20%,覆盖范围近200万人,余下的5%主要包括城镇重障残疾人员约有9.6万人,以及在劳动年龄内没有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约40万人。
该项政策实施后,北京市医保就能够覆盖95%的城镇户籍人口
北京市城镇居民明年均享医保
据了解,北京市将在做好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参保办法,争取实现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全覆盖。也就是说,从明年起北京市城镇户籍人口有望人人可以享受医保带来的实惠。(汤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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