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规划署发布保护艾滋病信息暂行准则
2007年6月22日,艾滋病规划署为中低收入国家发布了一套保护艾滋病信息保密性和安全性的暂行准则。艾滋病规划署指出,获取有关艾滋病人的治疗信息对于为患者提供优良治疗十分必要,但不论是书面形式还是电子形式的这类信息都应当妥善管理,保护病人的隐私和信息的保密性,避免病人遭受歧视。
准则涉及有关艾滋病人的信息的收集、转移和销毁等方面,要求健康数据的使用需以所有人的健康为出发点;使用时,应依据人权原则,在公共权利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找平衡;注意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和保密权;各国还需制定保护病人隐私权和保密权的法律,同时,制定法律的过程需有包括艾滋病患者、医务工作者、法律和道德专家等在内的相关方参与。
这套暂行准则由艾滋病规划署与美国艾滋病救治总统紧急计划(United States President’s Emergency Plan for AIDS Relief)联合起草,听取了医务工作者与艾滋病患者的意见,提供给中低收入国家试用。
- 相关报道
-
-
· 北京招募80个“爱心家庭” 关怀艾滋病致孤儿童 (2007-06-22)
· 德国科学家称发现人造遗传物质可杀灭艾滋病毒 (2007-06-21)
· 艾滋病规划署和儿基会在北京举行植树活动 (2007-06-20)
· 我国已启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评价标准工作 (2007-06-19)
· 中国特定人群艾滋病感染率升高 近八成是青年 (2007-06-19)
· 世行报告称艾滋病传播速度在部分非洲国家放缓 (2007-06-16)
· 陕西卫生部门规定:艾滋病患者不得从事美容美发 (2007-06-16)
· 陕西: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检测艾滋病后方可上岗 (2007-06-14)
· 专家呼吁:防控艾滋病,当以青少年教育为先 (2007-06-11)
· 中国、联合国携手开展关爱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活动 (2007-06-08)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