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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示严防“红眼病” 设11家监测点医院

www.PharmNet.com.cn 2007-07-05 《新闻晚报》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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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卫生局今天(4日)发布严防感染“红眼病”警示。市卫生局提醒市民,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目前已处于流行高发季节,市民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不用手揉眼睛,不用公共毛巾洗脸,严防感染疾病。市卫生局已对防范“红眼病”作出严密部署和安排,在全市设立11家“红眼病”监测点医院
 
    11家“红眼病”监测点医院按有关要求每天要向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进行监测报告。非监测点医疗机构眼科门诊在诊疗中一旦发现3例以上来自同一单位(包括学校、居民点、公共场所)的疑似“红眼病”病人,应立即向医院所在的区县眼病防治机构电话报告,由区县眼病防治机构进行初步的流行病学调查后报告市眼病防治中心。市眼病防治中心加强对“红眼病”监测工作质量控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市卫生局警示,本市“红眼病”防治重点人群是儿童、学生和农民工;防治的重点场所和单位包括学校、幼托机构、游泳池、农民工聚集地、集贸市场、证券交易所、理发店、浴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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