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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特殊慢性病患者可获得医疗费补贴

www.PharmNet.com.cn 2007-07-09 新华网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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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日前专门针对特殊慢性病患者出台了一个特殊的照顾政策,根据该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8类特殊慢性病患者每季度将获得450元或600元的医疗费补贴。
 
    据介绍,哈尔滨市近日出台了一个《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暂行办法》,规定高血压病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冠心病、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血液透析门诊治疗、肝和肾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8类患者属于特殊慢性病范畴,这些患者可获得特殊的医疗费补贴。
 
    凡在哈尔滨市区域内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统筹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前3类患者每季度可获得450元的补贴,后5类患者每季度可获得6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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