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健康专题

欧盟开始规范防晒产品标识

www.PharmNet.com.cn 2007-07-11 新华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欧盟委员会9日发表公告说,欧盟从今夏起将规范防晒产品标识,以帮助消费者购买合适的防晒产品并正确使用。
 
    公告说,此项决定是依据2006年9月欧盟委员会通过的有关防晒产品的建议做出的。根据该建议,在防晒产品的包装上必须具有防晒强度和防御长波紫外线程度的标识。
 
    欧盟委员会在建议中指出,在标出防晒值(SPF)的同时,还应标出“低”、“中”、“高”和“更高”防晒等级以引导消费者选择合适的防晒产品。
 
    在以往的防晒产品中,只标出了防御中波紫外线的标识,而没有防御长波紫外线的标识。长波紫外线与中波紫外线一样都可以对皮肤造成伤害,导致皮肤癌,所以建议要求防晒产品对两者都要标识说明。
 
    另外,欧盟委员会规定标识中禁止使用“完全遮挡”或“完全防护”等不实词语,因为没有一种防晒产品可以完全防御紫外线的照射。
 
    欧盟有关防晒产品标识的新规定将陆续公布,所有防晒产品标识的规范工作将于2008年夏季全部完成。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