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颁发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据了解,为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经省卫生厅审核,对百余人颁发、换发我省相应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今后严禁未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违者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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