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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驱蚊产品要看农药准字 当心劣质蚊香伤人

www.PharmNet.com.cn 2007-08-04 无锡日报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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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市民的日常生活离不开驱蚊产品。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驱蚊类产品普遍强调“对人畜无害”、“使用安全”,但对其中含有的有毒成分和有害影响几乎没有明示。
 
    昨天在清扬路一家超市看到,驱蚊柜台前顾客不少,各类盘式、液体蚊香销售火爆,很多产品的外包装上都注明了对人体无毒无害的字样。一些消费者表示,在使用蚊香过程中有时会产生头昏、皮肤过敏等的不适症状,所以一般都会选择注明无毒无味的产品,但现今大多驱蚊用品无烟无味,是否真的对人体无害往往只能听厂家的一面之词。
 
    根据我国对农药产品的相关规定,凡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鼠等有害生物的,都属于农药,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对其进行药效、毒理性实验,保证对人体、环境无危害后,获得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并在外包装上明示,才能在市场销售。农药登记证号以PD、PDN或WP、WPN开头。
 
    有关人士指出,驱蚊产品不能只以效果论好坏,有的劣质蚊香毒性大,虽然能驱赶蚊蝇,但同时对人体也会造成伤害,所以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标有农药准字的合格、安全的产品。(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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