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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台医保定点医院准入标准

www.PharmNet.com.cn 2007-08-16 海南经济报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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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口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出台,标准规定海口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如果想成为居民医保就诊定点单位,必须接受市、区两级卫生和社保部门的评估,达到标准方可获得资格。
 
    据介绍,昨日出台的《海口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考核标准》,对医疗机构的基础指标和服务指标定出了准入标准。申报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驻市二级以上医院或相当规模的医院定点医疗机构、部队医院,必须达到以下指标:要成立医院城镇医保领导机构,有一位副院长分管居民医保工作;配备至少一名专职管理人员;有明确的专管人员职责;有适应医保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此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还要求附加指标考核得分在98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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