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的人认为电脑辐射应列入职业危害
96.4%的人认为劳动者保护得与时俱进 91.7%的人认为电脑辐射应列入职业危害
89.1%的人认为单位有必要为员工提供辐射补偿
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上班的张艺是程序员,每天都要在电脑前待上10个小时以上。“最糟糕的是眼睛受不了,”张艺告诉笔者,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只戴200度的近视眼镜,工作两年,验了三次视力,眼镜度数也增加了175度。
与张艺有相似遭遇的小杨,是一家行业报网站的编辑,每天面对电脑7小时,“而且还不是液晶显示屏”。困扰她的是结膜炎,常常感到眼睛干痒、疼痛,只能用几滴眼药水草草打发。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了一项网络调查,这项有8595人参与的调查显示,每天在电脑前工作6小时以上的人占68.4%,其中33.4%的人在9小时以上。
调查中,84.7%的人表示“非常关心”或“关心”电脑辐射给自己带来的危害,87.7%的人确认自己所在单位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减少电脑辐射。
程同学是湖南某大学的研一学生,她今年参加省里高考阅卷时,戴着一张孙悟空造型的面具,格外引人注目。“辐射容易使皮肤变粗,还长痘痘和色斑,戴张面具就像给脸穿了一件衣服呀”,她诙谐地说。阅卷室里,有的女同学搬来仙人掌放在显示屏前,还有的摆放一碗自来水,“听说这些都是防辐射的有效办法”。
女职工是否有权要求,在怀孕期间调离与电脑频繁接触的岗位呢?劳动保护法专家王兰胜认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没有相关规定,因为这部法规是1988年9月1日施行的,当时电脑从业这种新兴的劳动形式并未大量出现,目前只能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调查中,96.4%的人认为,目前对劳动者的保护措施和相关规定,在包括电脑辐射等在内的很多人们关注的领域都是空白,没有跟上科技发展的速度。
本次调查中,91.7%的人认为电脑辐射应该列入职业危害,89.1%的人认为单位有必要为员工提供辐射补偿。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职业卫生所副所长孙庆云表示,电脑辐射的确会影响人的视力、坐姿等,但这种危害是轻微的,它可以算作职业危害,但还不至于严重到需要纳入职业病目录——只有被列入该目录的职业危害,才能获得国家提供的补偿。
孙庆云说,只要电脑是合格产品,其电磁辐射强度就会被控制在国家安全标准之内,不会构成对身体的损伤。至于孕妇是否受辐射影响,目前尚没有任何确凿的研究资料,如果产品合格,恐慌是完全没必要的。他建议,要想有效降低辐射,首先要从产品本身着手,选购合格优质的产品,比如液晶屏的辐射强度比台式显示屏就低很多。另外,尽量减少和电脑接触的时间。
王兰胜律师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他告诉笔者,现有的《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于电磁辐射的内容,但它指的是化工企业等重工业领域的辐射,不是指电脑辐射,电脑辐射是相对很弱的危害。王兰胜认为,对于电脑辐射带来的危害,单位可以采取一些可行的措施,如限定员工每天接触电脑的时间,创设空气流通的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区等等,但要求国家或单位发放补贴是不太可能的。一方面,这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这对其他行业来说也是不公平的。(杨正玉 严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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