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相关资讯

浙江:拒绝接受艾滋病行为干预将受行政处罚

www.PharmNet.com.cn 2007-09-05 新华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浙江卫生监管部门日前启动7个市、县(区)的艾滋病高危场所人员行为干预试点,在试点区域,如果有妨碍、拒绝艾滋病行为干预的,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据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介绍,这7个试点区域分别是杭州市下城区、衢州市、嘉兴市、金华义乌市、宁波江东区、台州临海市和温州平阳县。卫生监管部门将对试点区域的宾馆、饭店、招待所、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洗浴(桑拿、按摩)中心、美容美发店(廊、中心)等艾滋病防治高危公共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对这些公共场所的安全套放置以及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进行检查。还将摸清辖区内艾滋病防治高危人群分布情况,建立艾滋病高危人群健康档案,并对其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表示,这次要在各试点区域建立包括行政许可、人员管理、安全套设置及使用、公共物品及器具消毒、接受干预行为、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等艾滋病防治体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不得妨碍、拒绝艾滋病行为干预,否则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