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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突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www.PharmNet.com.cn 2007-09-2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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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的《宁波市突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标志着该市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该预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该市实际而制定,共分八章,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该预案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并就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几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预案还对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的组成、成员单位以及工作职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强化了对突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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