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实施基本医疗养老保险 四百万人将受益
从明年一月一日开始,天津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该制度将使超过四百万天津城乡居民受益。
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具有覆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政府给补贴、大病有保障的特点。参保范围主要是学生、儿童和不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参保学生、儿童和居民可以报销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最高限额分别为十八万元和十万元。
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由农籍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贴制度组成。参保范围是具有该市农业户口,在乡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中的乡村企业就业人员。在农村从事农、林、牧、渔等生产劳动人员,可以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六十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随着《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和《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实施,天津将在社会保障制度上实现城乡职工群众医疗和养老保险全覆盖,也使该市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省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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