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院逾二级需设“疼痛科”
本周是第四个世界镇痛日(10月15日)之后的中国镇痛宣传周。为解决多数人疼痛误诊延迟治疗等问题,日前,卫生部下发文件,要求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一级诊疗项目“疼痛科”,将在我国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疼痛科”诊疗服务。目前,我国仅有京沪等少数大城市的部分三甲医院设有“疼痛科”。
昨日(19日),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全国疼痛诊疗研究中心在京开展中国镇痛周义诊,国家疼痛学会中国分会主席韩济生表示,今后,疼痛将成为与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麻醉科同样的单独诊疗科目,既开设疼痛门诊,也有疼痛治疗的手术室和病房,针对慢性疼痛患者开展诊断和治疗。
中日友好医院疼痛科主任樊碧发介绍,目前,针对疼痛的治疗分为药物治疗、外科手术治疗及微创治疗几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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