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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药材的三大误区

www.PharmNet.com.cn 2007-10-29 安徽滁州市药品检验所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配制药酒看似简单,其实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如果对药性不清楚、不了解配制常识,可能会发生意外,因此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毒副作用。
 
    那些仅流传于民间的偏方,未经过长期临床应用的检验,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会大打折扣,不能盲目采用。一定要弄清楚其中的主要药物成分、适应症和禁忌症,要防止因同名异物或异名同物而搞错药材
 
    常见误区如下:
 
    第一,药材不分生熟。某些药材的鲜药和生药在服用前,往往需要先行加工炮制。比如川乌、草乌都是祛风湿、散寒止痛的良药,但生品含有乌头碱,0.2毫克就能中毒,3~5毫克即会达致死量。而且,因为药物在酒中的溶出率会增加,所以在药酒中其毒性会愈加明显,我们就曾遇到过因服用自己配制的生川乌、生草乌药酒而致命的悲剧。
 
    第二,望词生义,用错药材。例如,有人不懂药理药性,误认为止咳平喘的华山参也是人参类的补益药,泡酒服用出现了面部潮热、手舞足蹈的阿托品中毒症状。
 
    第三,同物异名,忽视药材的正规名称。例如,有人因为不会鉴别中药材,把有“野天麻”之称的曼陀罗当成天麻,大剂量使用制成药酒而致中毒。曼陀罗含有东莨菪碱,过量服用会引起神经系统损害,甚至死亡。
 
    我国现存最早的本草专著——《神农本草经》指出:“药性有宜酒渍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不得违越”。说明有些药物是不宜入酒的,大家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配制药酒,以免懵懂中饮下自酿的“苦酒”。(涂登云 季宁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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