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首页 - 医药招商 - 生意圈 - 医药搜索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医药研发 - 医药资源 - 中医药 - 百姓OTC - 医药人才 - 医药站点 - 保健品 - 器械设备 - 医药论坛
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招标

吉林省制定醋氯芬酸等87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www.PharmNet.com.cn 2007-10-30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吉发改价监字[2007]906号
 
关于制定醋氯芬酸等87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市州、县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东北地区三省协调,现制定公布醋氯芬酸等87种省级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价格的87种药品均为增补进入吉林省医保目录的药品。附表中公布的价格为达到GMP标准的最高零售价格。
 
    二:本通知公布品种的未列的剂型规格及非GMP药品,由有关企业向我委申报,另行核定价格。企业在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十日内,未列的剂型规格及非GMP药品,可执行原价格。超过上述期限,未能向我委申报核定价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不得按原价格销售。
 
    三、本通知公布的药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单位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四、中成药的合剂(口服液)、颗粒剂以最小计量单位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其它包装数量规格暂不按差比价执行,按公布最小计量单位最高零售价格乘以包装数量确定的价格执行。
 
    五、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六、本通知自2007年10月30日起执行。
 
 
 
    主题词:经济管理  药品  价格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纠风办、价格监督检查局、省军区后勤部。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对“吉林省制定醋氯芬酸等87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表评论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