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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以后药品零售第一终端还是医院吗?

www.PharmNet.com.cn 2007-10-31 21世纪药店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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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医药分开”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下一步,就等医改新方案以及“医药分开”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出台,相信这一天,已为期不远。但问题是,业界现在就需要思考就需要筹划就需要备战,即便是对未来市场新格局下的一些“概念”,也需要从新界定。比方说,“医药分开”以后,药品零售第一终端还是医院吗?终端是否该重新排序?
 
    一直以来,我国药品市场就有两个终端之说,近年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对市场进行细分研究,又提出了“第三终端”的概念,并广受业界所认同。至此,药品零售市场三个终端已基本定型。第一终端,指的是医药不分“以药养医”体制下的城市医院,这一块,占了药品零售80%的市场份额,称“第一”,实不为过;第二终端,是指城市社会药店,这一块虽然店多势众,但市场份额仍难望“一哥”背项;至于第三终端,包括非常分散的社区诊所社区药店及乡镇药品零售终端,则仍处于发育阶段,不可与“老大”“老二”同日而语。可见,传统的三个终端排序,内含划分市场成熟程度和市场份额比重两层深意,不是可以随便颠倒的。
 
    然而医药一旦分开,市场份额的定位恐怕就大不一样了,旧体制下的市场份额“八二”开恐怕就会向“二八”开转变。因为按照“医药分开”的原则和某些发达国家的先例,医院只能保留急诊和住院药房,而门诊药房必须剥离,进入社会而成为社会药店。如此,药品零售市场份额就将惊现乾坤大挪移,城市社会药店就无疑要坐终端的“第一”把交椅。
 
    这“第一”“第二”的排序之变,绝非仅仅是概念上的数字游戏,而是事关药品市场大局大势的变化关系药品生产商供应商的营销布局和战略重点的转移。比方说过去生产商供应商都围着医院团团转派医药代表自不待言甚至还使出各种“利”器让医院里有采购权处方权的“白衣天使”彻头彻尾彻里彻外“妖魔化”。将来“医药分开”,这种状况将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变,生产商供应商的绣球将转而抛给药店,尤其是主流连锁药店,这个“绣球”不仅仅是以往的OTC代表,而且应该包括处方药代表以及对药店店员进行的临床药学知识系统培训。因为那个时候,药店将成为市场博弈的战略重地,不投入足够的兵力,行吗?作者: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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