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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从严查处长虹药店等4家严重违规药店

www.PharmNet.com.cn 2007-11-01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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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长虹药店南昌市天瑞大药房南昌市天瑞大药房老福山店江西省九郡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店因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药品,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南昌市药监局对这4家药店进行了GSP飞行检查并立案查处。
 
    南昌市长虹药店等4家药店因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多次经营违法夸大宣传的药品误导消费者被药监部门多次采取强制措施或通报批评。还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被药监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严重影响南昌市药品零售行业的形象和诚信建设,损害了群众利益,被列为GSP飞行检查的重点。在GSP飞行检查中,以上药店均存在多项严重缺陷,如:生物制品不按要求存放,与饭菜等混放于冰箱;药品仓库无温湿度调控措施和记录,对供货单位销售员不进行资格审核,药品未经验收就上柜销售等。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警示教育其他药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整治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南昌市药监督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上述4家药店给予从严从重处罚——收回GSP认证证书,停业整顿10天,并处罚款2万元,停业整顿自2007年10月31日—11月9日。并将处罚结果通过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让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
 
    今后,南昌市将增加对药品零售企业的GSP检查频次和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密切关心,损害群众利益的挂靠经营虚假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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