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部门联合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煤气中毒
11月15日,记者从北京市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获悉,为最大限度保证取暖季市民的人身安全,根据建设部等十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专门成立了“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预防煤气中毒”将成为出租房主必须承担的责任,房主应负责提供安全取暖器具,保障取暖安全,及时检查、发现、解决取暖隐患。
“市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主管局长任副组长,市建委、市市政管委、综治办、流管办、民政局、卫生局、工商局、财政局、监察局等16个相关部门,均被列为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街乡政府,都将参照市协调小组的模式,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属地责任。
据介绍,本市煤气中毒事故不断发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和出租房屋成为煤气中毒事故的高发人群和高发部位。去年煤气中毒死亡人员中,流动人口比重较大,达78%,发生于出租房屋内的事故高达66%。由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且缺乏正确使用煤火取暖常识,加之租住出租房屋面积小、保温差、不通风,客观上造成取暖人为保暖将房屋密封,甚至将已安装的风斗封闭,导致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此外,去年因取暖户使用不安全炉具或者炭盆、铁桶等非炉具取暖,以及不安装风斗、不及时清理烟道等原因,导致的煤气中毒死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3%。部分群众思想麻痹,对预防煤气中毒存在侥幸心理,导致事故多发。
今年市政府为保障居民冬季取暖安全,已组织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宣传工作,并明确将今年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定为预防煤气中毒的重点工作时间,这与传统取暖季相比,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时间各前推、后延了半个月,通过延长工作时间,全力保障群众取暖安全。
在11月上旬生火前、明年1月下旬春节前、3月上旬撤火前,这三个取暖季关键时段,市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协调小组将组织开展三次全市大检查。全面彻查与取暖安全相关的各个细节;取暖户是否使用了安全的取暖炉具,炉具、烟筒安装使用是否正确,烟道是否堵塞,烟筒是否安装了弯头,使用煤火取暖的密闭房屋是否安装风斗或采取其他通风措施等。所有检查均将留有检查记录,检查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将立即责令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当时如果无法整改,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安全的取暖设施。
取暖安全宣传教育将贯彻整个取暖季,相关部门将逐户发放宣传材料和告知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此外,针对煤气中毒事故的特点,外来务工人员和出租房屋成为煤气中毒事故的高发人群和高发部位这一现状,市协调小组详细划分了16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将采取联手宣传、捆绑执法检查等形式,确保市民使用安全的取暖工具,排查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煤气中毒事故。
今后,影响通风、排烟的气象预报,将纳入灾害天气预报范围;财政部门将调整落实预防煤气中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协调小组及各部门的工作开展。公安部门将负责协调各部门联合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做好煤气中毒事故现场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民政部门将到常住人口煤火取暖户调查摸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协调部门将组建管理员队伍,针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检查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煤气中毒防范能力。
为堵住不安全取暖设备的供应渠道,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加大对生产销售炉具的各类商市场、手工作坊的检查监管力度,针对各类取暖器具以及生活用煤的质量,开展安全检查和执法打假行动。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坚决禁止其生产、经营、销售,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取暖器具等违法行为。协调小组各相关部门一旦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或者发生了重大煤气中毒死亡事故,监察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将纳入区县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综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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