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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滋病人犯罪后将会有专门羁押场所

www.PharmNet.com.cn 2007-11-21 潇湘晨报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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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位艾滋病人违法犯罪了,该送他到哪里去羁押?这是以前令公安监管机构颇为头疼的一个问题。昨日召开的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建设现场会要求,有计划地在监管场所设立特殊病室或特殊监区,解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违法犯罪后无羁押场所的问题。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作重要讲话。李江指出,要坚决排除监所安全隐患,对隐患发现不了,或者发现了不排除,靠自身力量排除不了又不报告,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针对特殊人群违法犯罪增多的趋势,有计划地在监管场所设立特殊病室或特殊监区,解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违法犯罪后无羁押场所的问题;要把监所建设、监管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凡监所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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