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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部要求:渔船民集散地要建无害化公厕

www.PharmNet.com.cn 2007-11-23 中国新闻网 字号:放大 正常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近日印发《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项目管理方案(试行)》和《渔船民集散地公厕建设技术规范(试行)》,以促进血吸虫病防治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的实施,切实加强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群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
 
    据介绍,财政部、卫生部日前下发了《2007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就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开展渔船民等水上流动人群集散地公厕建设项目给予专项补助。该项目将在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五省血吸虫病重点防治地区沿江、沿湖有钉螺分布的渔船民集散地修建无害化公厕。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按照6000元/座的标准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的选点和建设应遵循优先考虑疫情较重地区、合理布局、方便使用的原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负责或者委托相关技术部门对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项目施工地点的疫情资料和图纸进行审核。县级人民政府血吸虫病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或者委托相关的技术部门对无害化公厕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技术和材料选择的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渔船民集散地无害化公厕建设用地、选点建设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无害化公厕的建后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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