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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出台因公可能感染艾滋病毒的应对方案

www.PharmNet.com.cn 2007-12-01 新华网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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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卫生公安司法等系统因公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人员的安全并免其后顾之忧,长沙市政府近日专门出台《长沙市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理方案》。
 
    这份方案具体明确职业暴露人员包括以下几类:从事艾滋病防治管理疫情监测疫情调查处理干预控制及病毒检测的人员;负责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医疗护理人员;负责抓捕和监管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嫌疑犯、犯人、吸毒等人员的公安、监狱、劳教等系统的工作人员。
 
    长沙市政府界定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执行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黏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利器具刺破皮肤从而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这份方案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卫生部门所应采取的暴露级别评估、应急处理、预防性用药、事故报告、监测等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明确,职业暴露人员一旦感染艾滋病病毒被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保险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单位支付确实有困难的,可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专项补助。
 
    长沙市疾控中心主任石国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工作中职业暴露的情况时有发生,但由于采取预防措施得力,长沙市至今尚未出现一例因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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