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行业动态

青海药监局依法吊销6家经营假药企业经营许可证

www.PharmNet.com.cn 2007-12-03 青海日报 字号:放大 正常
化妆品网
    通过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人血白蛋白经营销售情况的专项监督抽验,日前,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吊销青海省佳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旭升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奇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百亚恒信医药有限公司、格尔木弘惠药业有限公司、青海省富康医药民和配送中心等六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3月份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人血白蛋白专项监督检查,对省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人血白蛋白经营销售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抽验。在检查中,发现上述六家药品经营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假药人血白蛋白,并无法提供供货方有效资质,且存在记录票据不全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省药监局依法作出吊销上述六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取消其经营药品资格的决定,并对上述经营企业案件处理情况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引以为诫,从中汲取教训。加强药品管理,进一步增强药品安全意识,强化法律意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青海省药监局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依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解丽娜)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中国医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对注明“医药网整理”或特约撰稿人供稿之资讯,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如对本网资讯内容有疑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
  •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返回医药资讯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