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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分局开展隐形眼镜四查专项行动

www.PharmNet.com.cn 2007-12-1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字号:放大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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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市场秩序保障公众使用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安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于近期深入开展了隐形眼镜“四查”专项行动。
 
    在对辖区内涉及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的8家企业检查中,重点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查隐形眼镜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证标注的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相符;二查购进隐形眼镜时是否向供货方索取了相关证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等资质材料,购进记录登记项目是否齐全;三查隐形眼镜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产品质量是否存在明显问题;四查经营企业销售人员是否了解隐形眼镜知识,是否进行日常养护等。
 
    检查结果表明,辖区8家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全部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均在许可范围内经营,大部分企业能按要求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质隐形眼镜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销售人员具备一定的销售隐形眼镜知识。但有个别企业存在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隐形眼镜保健卡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向眼镜店主进行了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并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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